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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赛章程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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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展评活动总则 一、第一届全国提琴教育装备展评活动(以下简称“展评活动”),由东方教育装备创新产业城(以下简称“东教城”)主办,江苏同宏教育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东教城由国家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和海门市人民政府共建,通过整合全国优质教育资源以及丰富的企业资源,秉持着为校园教育发展提供多样化教育装备和售后服务的宗旨,一直在创新教育领域和学生综合素养提升方面努力深耕。 本次展评活动旨在通过普惠教育乐器装备的广泛普及及推广,促进西洋乐器走进校园,提升学校音乐素养的整体水平和学生艺术素养气质,同时也为学生普惠用琴与琴弓制作提供公正公开且透明的平台。 二、活动定于2019年10月 5 日至10月7 日在中国海门举行。活动地点将设立在东方教育装备创新产业城内。 三、活动项目包括: 1.提琴组展评项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2.琴弓组展评项目:小提琴弓、中提琴弓、大提琴弓、低音大提琴弓。 四、活动将参照主要国际提琴比赛的规则和传统进行,采取绝对匿名的方式以保证公平与公正。 五、活动设立组织委员会、评审团及其他职能部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展评报名手续 一、参评资格:中国地区的职业提琴与琴弓制作师、公司、工厂及个人工作室,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评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报名: 网络报名:参评者可登录活动组委会官方网站www.ccvmc.com.cn填写报名表. 三、参评者递交报名表时需要同时提交: 报名费:所有参评者按照活动规定组别参评,每组作品参评费用2000元人民币,参评者可报名参加多组进行评比,不受限制。报名同时需上传银行汇款凭证。 四、参评者务必于2019年9月15日17:00前完成报名相关事宜。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交纳凭据后,将通过电联或邮件给予参评者发送确认函进行报名确认。参评者收到确认函后按照参评要求将作品邮寄至组委会指定地点。 五、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活动并接受本次活动章程的所有条款。由于参评者原因导致无法参评的下列情况,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1. 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未能获得参评资格者; 2. 参评乐器未能在活动规定的日期到达活动场地者; 3. 报名后中途退出评比或者提前取走参评作品者。 六、报名费银行汇款信息: 人民币请汇至: 户 名:江苏同宏教育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通分行海门支行 账 号:13951000000134842 地址:江苏海门市悦来镇人民西路15号 0513-68705992 请在汇款用途一栏中注明“(参评者姓名+厂家名称)报名费”。 第三章 展评活动相关内容 一、参评作品递交: 1、参评提琴作品按照价格带进行分组递交,参评前需标明参评作品价格(详见官网报名表)。 2、每组参评需递交相应数量作品,以做为评判提琴制作稳定性的重要参考依据。
提琴参评组别:
琴弓参评组别:
二、参评者可以自主选用任何种类与品牌的琴弦及配件,琴弓材质不限于木质、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塑料等材质。 三、参评作品必须绝对匿名,作品内外不可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覆盖上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参评者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第四章 参评作品的提交及取回 一、所有参评者须自行承担参评作品的往返运输全部费用。参评者应自行对参评作品投保财产险。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评作品的安全,但对于参评作品在运输、展评活动与展览期间发生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参评作品的提交方式: 1. 参评者本人或代理人直接将参评作品和参评作品明细单送交到展评活动场地。 组委会将在2019年10月4日(8:00-16:00)期间接收参评作品。 地址:江苏省海门市悦来镇人民西路15号东方教育装备创新产业城 邮编:226131 电话:0086-0513-68705994 联系人: 全国提琴教育装备展评活动组委会-物流组 2. 通过邮局、快递及其他运输方法将参评作品和参评作品明细单寄送到活动场地。 中国境内运输、邮寄的参评作品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12点前运抵活动地点。 3.经组委会验收合格的参评作品,组委会将向参评者发放验收收据。 三、参评作品的验收方式: 1. 每件参评作品运抵活动场地时,由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承运人面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参评作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组委会将立即拍照取证并电联或邮件通知参评者。 2. 组委会在收到参评作品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验收并标号;将报名表、参评作品验收单、参评者资料及委托书等材料密封保管,至展评评分工作结束后启封,公布参评人的姓名及得分情况。 四、参评作品的取回方式: 1.活动结束之后将由组委会通知各参评企业自行领取或邮寄处理。 2. 参评者本人取回参评作品时须出示验收收据,并签署领取证明。参评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取回时,代取者须出示收据、参评者的委托书及代取者本人的身份证件。 3. 活动结束后委托组委会将参评作品回邮给参评者的,应在递交参评报名表的同时填写本章程附件二“展评作品回邮委托书”,组委会统一采用顺丰到付进行回邮处理,回邮的运费、保险费、清关手续费等由参评者负担,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 4. 待活动结束,组委会确定回邮信息并办理作品回邮事宜。 第五章 展评活动程序 一、展评活动评审团由提琴及琴弓制作家评委组、提琴演奏家组、教学老师团队组及国内外知名提琴采购专家评委组构成,各组别专家分别对于参评作品进行评分,各组专家评分占比均为25%,最终成绩以综合评分为准。 二、展评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参评作品逐一编号,作为评审时的识别标志。 三、评审团对参评作品评选内容: 1.制琴专家组:工艺、油漆、材料、尺寸、制作工艺稳定性、重量(琴弓) 2.演奏专家组:音色、发声反应及共鸣、性价比 3. 教学老师团队组:使用手感、是否容易发声、外观(包括油漆颜色、木料)、性价比、调试是否容易(包括装配品质及配件) 4. 国内外采购商:商品性价比、采购意愿、市场取向 第六章 展评评选等级 展评活动按照总分数,将各参评作品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
第七章展评活动证书 获得名次的参评 第八章其他
一、展评活动期间组委会将举办弦乐器制作文化与行业人员对接活动,包括国内外制琴家的学术讲座、参观制琴企业等,欢迎参评人员及社会各界的乐器爱好者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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